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常见问题


答:参合患者在省外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,原则上参照就医
地的药品和诊疗目录以及参合地的起付线、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计算报
销费用。具体报销政策可咨询参合地经办机构,或通过国家新农合信
息平台门户网站(http://www.xnh.org.cn)实时查询。
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时,所有就医费用都可被纳入报销
范围吗?
答:不是所有就医费用都报销,以下费用不纳入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
结报范围:
(1)门诊就诊费用;
(2)应第三方责任导致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;
(3)就医地基本医保(或新农合)不予报销的费用,或其他不合理费
用。
参合患者办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住院手续时应携带哪
些材料?
答: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
出示:合作医疗证/卡(居民健康卡)、身份证(或户口本和监护人身
份证)、住院证明、转诊单(或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
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)。
在外务工、探亲(异地长期居住)的参合患者因病需在居住
地住院的,如何办理转诊手续?
答:在外务工、探亲(异地长期居住)的参合患者,如需在居住地住
院, 应由本人或家属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
诊手续;未在入院前办理转诊的以及异地急诊的参合患者,可至入院
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。 转诊办理成功后,国家卫生计生委新
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结果,患者持短信中的转
诊单号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。


答:以下两类参合患者可按参合地分级诊疗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新农合
跨省就医转诊手续:
(1)在省内医疗机构无法确诊,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患
者。
(2)在外务工、探亲(异地长期居住)或急症的参合患者。


答:辽宁、吉林、安徽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陕西、甘肃、西藏等9个
省份的参合人员经规范转诊至跨省定点医疗机构,可享受出院窗口即
时结报服务。具体地区可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门户网站
(http://www.xnh.org.cn)实时查询 。


答:实施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,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费 部分即可
出院,改变了参合患者需缴纳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再回参合地报销的结
算方式,不仅少垫钱,还少跑腿。同时,经规范转诊后的新农合跨省
就医患者还可适量减少部分住院押金,减轻参合患者就医负担。

